本次實施后評估的對象為市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《連州市引進緊缺適用人才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該《意見》經市人民政府審定,2014年5月6日公布,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。
一、評估目的
按照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要求,從基本情況、取得成效和存在問題三大方面對《意見》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評估,總結分析實施后取得的成效,發現存在問題和不足,判斷是否實現了出臺目的,是否需要修訂或者廢止。
二、實施情況
?。ㄒ唬┗厩闆r?!兑庖姟酚?014年5月6日正式發布,現實施已滿一年,應當評估實施效果。市人社局系該《意見》的起草部門和實施主體,因此由市人社局負責實施后評估。
?。ǘ┤〉贸尚?。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,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通過引進教育衛生、工業工程技術、城市規劃、建設管理、水利工程、生態環保、電子信息、文化旅游、農業產業化等重點領域發展急需緊缺的人才,進一步推進我市“人才強市”和“橋頭堡”戰略,加快連州轉型升級和區域中心城市建設。正文進一步明確我市緊缺適用人才的引進方式、薪酬分配方式、工資待遇執行方式、經費來源渠道、資金負擔比例、人才聘用方式及程序、用人單位職責、人才激勵和保障等方面規程,對規范我市引進緊缺適用人才工作是十分必要的。
?。ㄈ┐嬖趩栴}。暫未發現。
三、評估結論和建議
(一)評估結論。從總體上看,《意見》遵循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,制定程序合法,實施效果顯著,實現了預期目的。
(二)下一步建議。建議該《意見》繼續實施。
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3年1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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